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025GTCZ088号2.项目名称###县职业教育园区物业服务招标项目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80万元/年5.招标需求: ###县职业教育园区位###县九龙大道西###路北侧,学校集教学、住宿、食堂、运动场所于一体###县职业教育园区一期项目原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地上建筑约********万平方米,地下建筑约********万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实训教学楼及连廊、综合楼及图书馆、实训楼、学生活动中心、实训厂房、学生宿舍楼、教师公寓楼、食堂、浴室、操场、看台以及配电房、垃圾收集点。项目有40栋单体楼,其中主楼31栋,附属楼9栋,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机动车停车位60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6820个,按照全日制大专院校标准设计可容纳在校生8000人。后为了确保学校中高职及高职各专业能够顺利开展实践教学活动,拟扩建实训厂房及实训楼,建筑面积********平方米,投资估算约2600万元。现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项目整体总投资约15亿元,本项目###县职业教育园区物业服务招标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6.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后续签合同。)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不超过二家;(2)投标时须将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的相关材料扫描件胶装至投标文件中;(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中必须包含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单位由投标人自行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4)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次招投标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投标文件递交、异议、投诉、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沟通、协调及相关文件签署等)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各方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前联合体成员变更或解体或有成员退出的,视为联合体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 二、申请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须提供一个自2022年1月1日至今的企业类似业绩。注:(1)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类似业绩指投标人承接的非住宅类物业服务业绩;(3)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业绩合同,合同须能体现评审要素,若体现不出评审因素,须额外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合同甲方公章);(4)对正在履约或履约完成的业绩均予以认可。3.标包划分: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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