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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智能交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材料检测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南通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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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招标条件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智能交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社会发[2025]36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规模:项目新建1栋建筑,总建筑面积12740.96平方米,均为地上建筑,购置教学设备14台(套),并配套建设室外道路、室外管网及景观绿化等附属设施。项目投资概算为 11999.6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732.94 万元。

2.2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南通市崇川区。

2.3最高投标限价:参照《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标准》(苏价服[2001]113号)、项目所在地最新收费标准及《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材料检测计价单》,投标报价不超过收费标准的90%。

2.4招标范围:包含建筑工程施工中涉及的各种材料的常规和非常规检测等,具体检测项目根据质量监督部门、设计要求、监理单位和甲方的要求确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5合同履行期限: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且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履行完成之日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核定项目内容至少包含见证取样检测);且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资质证书和认证证书)

3.3投标人须自2022年7月1日以来承接过类似材料检测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承诺如下内容:如本投标人在本次招投标活动及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如: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业绩;企业、人员资料作假);本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项目组人员与签订合同中乙方项目服务人员及本项目实际服务人员不一致。上述情形均可视为本投标人违约行为,招标人均有权予以公示,并列入江苏省公共工程建设中心有限公司“违约单位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时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9日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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