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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电动葫芦、双立柱举升机等起重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二次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重庆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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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 采购项目名称:行车、电动葫芦、双立柱举升机等起重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二次)采购

1.2 采购人:长安智服

1.3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4采购范围:行车、电动葫芦、双立柱举升机等起重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二次)采购

1.5 服务时限: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31日。

1.6服务地点: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空港片区、鱼嘴片区。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2 业绩要求:投标方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至少有3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合同金额不少于8万元及以上起重设备系统维修保养项目共计3个)。提供合同及发票(发票网上可查)复印件,以及用户的联系方式。

2.3本项目不接受“三无”供应商投标(“三无”供应商是指:无实缴注册资本、无参保人员、无生产经营场所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提供不属于“三无”供应商的证明材料:

(1)提供有实缴注册资本的证明材料(若供应商属事业单位的不作要求),如:“天眼查”或“企查查”APP显示实缴资本的页面截图;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验资资格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或其他第三方机构提供的可以证明供应商有实缴注册资本的证明材料。

(2)提供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汇总表(至少提交近3个月社会保险汇总表)。

(3)提供有生产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如: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或生产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复印件。

上述材料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4人员要求:

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供应商本单位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近3个月),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说明:(1)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格审查资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2)投标人在《投标函》中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5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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