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项目ZP1(A部分)合同段A1工区2025年度施工用车租赁(第二批次)采购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 鹤岗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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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项目ZP1(A部分)合同段A1工区2025年度施工用车租赁(第二批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G1111鹤岗至哈尔滨国家高速公路鹤岗至苔青段工程项目ZP1(A部分)合同段A1工区2025年度施工用车租赁(第二批次)采购项目。
2.2项目概况:位于鹤岗市与伊春市交界处,地处平原微丘区,本标段起点位于鹤伊高速K2+300处,终点位于鹤伊高速K22+000处。起讫桩号为K2+300-K22+000,全长19.7km。
2.3采购范围及合同包划分:施工用车租赁,共划分1个合同包,即A1合同包。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合同包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台) |
单位 |
租赁时长 (月) |
单价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台/月) |
询比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备注 |
A1 |
施工用车 |
SUV(五座) |
16 |
台 |
5 |
4500 |
532,500.00 |
不含司机 |
皮卡(承载不小于0.5吨) |
4 |
台 |
5 |
3600 |
||||
客车(载人不小于28人) |
2 |
台 |
5 |
6000 |
||||
货车(轻型拦板货车,承载不小于3吨) |
1 |
台 |
5 |
8100 |
||||
注:①总报价不得超过询比最高限价,且单价不得超过单价最高限价。此单价为含税(增值税专用发票)。 ②合同执行期间结算金额以实际租赁时长月数×租赁台数×填报的单价计算,租期不足整月按(填报的单价/当月天数)×实际租用天数。 ③最高限价含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保养(含发动机系统(引擎)、变速箱系统、空调系统、冷却系统、燃油系统、动力转向系统等的保养)、故障维修、税金及增值税附加(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费用。 ④燃油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
2.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5个月(具体以采购人要求时间为准)。
2.5服务地点:黑龙江省鹤岗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6服务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并定期请专业机构对设备进行检测,车辆无重大交通安全责任事故,无未处理违章、无经济纠纷,无严重损伤及瑕疵,无水淹、火烧车辆,内饰干净整洁,车载设备齐全,功能均可正常使用,轮胎无外伤、鼓包、刮痕等,保证车况良好,确保车辆能符合安全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履行合同的服务能力。
3.2信誉要求:
3.2.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2.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2.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在近三年内(即裁判日期在2022年07月01日~查询日期,【注:查询日期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之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4日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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