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同江分公司“十四五”乡村振兴同江市普通公路打捆建设项目第一包PPP项目水泥采购项目二次A1合同包竞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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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同江分公司“十四五”乡村振兴同江市普通公路打捆建设项目第一包PPP项目水泥采购项目(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同江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凡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同江分公司“十四五”乡村振兴同江市普通公路打捆建设项目第一包PPP项目水泥采购项目(二次)
2.2采购项目编号:JT-XM
2.3采购范围及合同包划分:水泥采购,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合同包,本次采购为A1合同包。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合同包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吨) |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备注 |
A1 |
水泥 |
P·0 42.5散装 |
6000 |
吨 |
450 |
2,700,000 |
强度等级为42.5以上的硅酸盐水泥,细度不宜超过350m?/kg,水泥中铝酸三钙(C3A)含量不宜超过8%。应选用质量稳定、低水化热和碱含量偏低的水泥,水泥的碱含量(按Na20量计)不宜超过 0.6%。 |
注:①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且单价报价不得超过或等于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按否决竞价处理。 ②以上数量为计划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数量进行计量和结算。 ③最高限价包含货物价格、税金及增值税附加(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费用。 |
2.4交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5交货地点: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资质要求:供应商如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为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包含但不限于制造商授权书或授权代理协议或经销合同等)和所代理产品制造商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自身或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竞价,若同一制造商授权同一品牌的同一型号材料的不同代理商对同一合同包采购,则其对应的相关采购活动均无效。
3.3信誉要求:
3.3.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3.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3.3.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经营者在近三年内(即裁判日期在2022年07月01日~查询日期,【注:查询日期应在竞价公告发布后至递交资格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日期之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注:查询方法详见“附件:部分网页截图示例查询方法”。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供应商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一合同包同时竞价。否则,相关竞价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不允许分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4日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2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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