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局集团公司漳州车务段高崎等站职工通勤车服务01、06包件采购项目招标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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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南昌局集团公司漳州车务段高崎等站职工通勤车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漳州车务,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输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漳州车务段高崎等站职工通勤车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漳州车务段高崎等站职工通勤车服务,共2个包件,
01包件:漳州北站—东孚站,每日往返2趟,共4次;
06包件:漳州北站—漳州东站,每日往返2趟,共4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供方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营业执照。
3.具备道路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汽车租赁的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属地道路运输管理规定取得备案或许可,并取得《租赁汽车证》。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从事交通班车(包车)、机动车、驾驶员经营业务,具有履行双方合同规定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经营业绩。
6.经营单位提供的车辆车龄应不超过5年或行驶里程在10万公里内的合格车辆,且为非事故车辆,并取得道路运输证(车辆营运证),投保交强险、商业险、承运人责任险、乘客险等险种。其中乘客险,每个座位保额不得低于 100 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得低于300万元。
7.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规定,投标人所提供服务本项目的汽车驾驶员必须为无犯罪记录(开具时间不早于2025年6月1日,并同步提供无新增犯罪记录书面承诺),无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记录,无酒驾醉驾毒驾记录(提供查询记录)。
8.存在以下行为的投标人将被限制参与本项目:
⑴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⑵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在近一年内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⑶投标人因发生的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⑷投标人因存在不良行为被南昌局集团公司或上级主管部门限制参与投标(以信用评价查询结果为准);
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投标人应独立具备有效期内,经所在地县(区)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10.投标人所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车辆必须为自有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投标人所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车辆应具备有效期内,经所在地县(区)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
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投标人所提供服务本项目的汽车驾驶员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从业资格类型为: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驾驶员。
12.投标人所提供服务本项目的所有车辆应具备有效期内《机动车行驶证》。
13.不接受代理商报价,不得转包分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2日 22:30至2025年7月28日 22:3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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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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