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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维天水分公司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机房设施施工服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天水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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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

根据中电万维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天水分公司物流中心建设项目需求,现对该项目所需的机房基础施工服务进行采购。

1.2招标内容

万维天水分公司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机房设施施工服务,采购内容包括机房防静电地板施工服务,模块化机房施工服务,动力环境监控系统施工服务,供配电及照明施工服务,机房接地工程施工服务,视频监控和门禁系统施工服务,空调通风工程施工服务,机房综合布线系统施工服务等

本次招标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工期

质保期

1

万维天水分公司物流中心建设项目机房设施施工服务

/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

本项目的质保期为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中标人提供免费维护

(登录后查看)

1.2.1  项目规模:本项目预估金额为271.5596万元(不含税)

1.2.2项目地点:天水市。

1.2.3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招标人技术规范书及国家相关行业规范。

1.2.4 ★工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

1.2.5 ★质保期:本项目的质保期为2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中标人提供免费维护。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271.5596万元人民币(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财务要求: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5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之一:

(1)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综合资质。

注:如在合同执行阶段遇资质证书到期或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需换发新资质的,投标人应在相应资质到期前完成证书有效期的续延或按相关政策换领新资质证书。若受其他情况致使证书有效期自动延续的,须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及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相关发文。(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2.1.6  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2.1.7人员要求: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4)同时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和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1名。

证明材料:(1)上述人员资格证书中涉及注册/所在单位的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所有人员以证书、本单位有效的劳动合同、2025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出之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职工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投标人或其分公司)及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为准,缺一项不满足资格要求;(2)一人多证仅计一人。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8月1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9)近两年(自2023年8月12日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0)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1)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2)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1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9)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0)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1)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须提供承诺函及第(6)(7)(8)项“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查询截图。

2.2.1不得存在情形2

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开展采购评审过程中依据投标人投标文件、标书特征码比对结果,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

(2)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造价软件加密锁一致;

(4)标书上传 MAC 地址一致;

(5)投标人联系人、电话一致;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3非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非联合体投标承诺函为准)。

2.4 不允许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以提供的承诺函为准)。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3日8时30分至2025年7月28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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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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