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寻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寻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测绘服务项目的电子化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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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JXFD
项目名称:江西寻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测绘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803200.00 元
最高限价:2803200.00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寻财购2025F000047498 | 江西寻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建设测绘服务项目 | 1 | 项 | 2803200.00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江西寻乌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竣工验收完成止。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投标人若为大中型企业,在中标后需将中标项目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采购合同中,其中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其中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资质范围需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测绘航空摄影)。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4日 00:00 至 2025年07月30日 23: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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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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