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人民政府以《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0〕55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汉川东至宜昌北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21〕34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业主)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投资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资本金占50%,国内银行贷款占50%,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甲供物资(运维工机具)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
建设规模: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线路起自汉口站,利用汉宜铁路17.9公里设线路所后新建线路向西,经汉川、天门、钟祥、京山、荆门、当阳至宜昌,接入宜昌至郑万高铁联络线闵家冲线路所,线路全长313.8公里,其中新建线路长295.9公里。
其他:主要技术标准铁路等级:高速铁路。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350公里/小时。最小平面曲线半径:一般地段7000米,困难地段5500米,引入枢纽地段根据行车速度合理确定。最大坡度:20‰。到发线有效长度:650米。列车运行控制方式:CTCS-3级列控系统。调度指挥方式:调度集中。其他具体技术标准执行《高速铁路设计规范》(TB 10621-2014)。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运维工机具(电务、供电专业及汽车)
标段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交货地点:详见材料需求一览表。
计划交货期:2025年8月至工程结束。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6 GD04包件:3.1.6.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3.1.6.2质量保证:投标的2C智能分析装置应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内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标志)标志的测试报告,2C智能分析装置、4C智能分析系统装置须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并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制造商公章,并提供技术规格书中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相关文件。3.1.6.3供货业绩:投标设备须具有近三年来(2022年7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供货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同时至少提供一份铁路局集团公司供电部出具的设备使用良好证明。3.1.6.4本次招标不接受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为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国家铁路局纳入严重失信或黑名单的投标人。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8(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超出允许投标的包件数,其投标将被全部否决。最多允许中标8(具体数量)个包件(适用于分包件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23日至2025年07月27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8月14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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