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烟台龙口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龙口LNG工程测温仪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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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采购中石化烟台龙口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龙口LNG工程测温仪,采购人为中石化烟台龙口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二、采购公告编号:XB2
三、采购范围
序号 | 编码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3835180089107279 | 便携式红外测温仪-40℃-650℃ ±1℃ | 12.0 | 台 | 2026-12-21 | 龙口液化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物装设备项目工厂/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4.1资质要求:报价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等级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4.2财务要求:无。
4.3业绩要求:报价人最近5年(2020年-至今,以发票开票日期为准)内应具有测温仪的供货业绩,且未发生过因卖方原因引起的产品质量问题。报价人提供业绩清单及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未提供或提供信息不全或不清晰的,为无效业绩,将被否决。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所代理生产商的业绩视为投标人(代理商)的业绩,须提供生产商授权书。业绩产品若为进口须提供原产地证明及报关单。
4.4信誉要求:(1)报价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2)供应商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人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报价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4.5其他要求:本次采购接受生产商(制造商)、代理商(取得生产商授权)、流通商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6其他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公司或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时参与本标。
4.7其他要求:本次采购不接受存在足以影响本次采购公平性的股权关系、管理关系、利害关系或任何其他实质关联关系的潜在报价供应商同时参与本次采购报价。
4.8其他要求:报价书中拟供货产品须满足《料单》各项要求。报价人若对技术响应有偏差,须以澄清函的形式经业主(使用方)书面同意,方被视为可接受的有效偏差,否则将被否决。若技术文件与本资格审查方案有冲突的,以本资格审查方案为准。
允许代理商、流通商参加。
五、采购文件获取与响应
5.1凡有意参加本次询比采购的,请于 2025-07-22 18:24至 2025-07-28 09:00 (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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