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天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关于寿桃湖给水管道及沿线设施抢修项目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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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寿桃湖给水管道及沿线设施抢修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20.941553万元 , 招标人为 苏州市天平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苏州市天平山风景名胜区内。 2、本工程招标范围:
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 3、工期:30天;质量要求合格。 4、工程地点:苏州市天平山风
景名胜区内 5、工程质量:合格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寿桃湖给水管道及沿线设施抢修项目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寿桃湖给水管道及沿线设施抢修项目:
(一)合格投标人的一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投标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
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二级注册
建造师及以上资质并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即:
A、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
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
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需出具《中小企
业声明函》(详见格式),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视同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7-22 00:00到2025-07-29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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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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