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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综合保税区群众文化广场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拉萨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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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拉萨综合保税区群众文化广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拉经开经发【202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拉萨经开区管委会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社会投资0%。招标人为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西藏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拉经开经发【2025】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拉萨市;

2.2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内容包括广场用地10593.00m²范围内的广场铺装,构筑物及雕塑,绿化,广场弱电系统、景观照明系统、雨污水系统、喷泉系统(含回收)、监控及音控系统,以及室外家具,运动器械和塑胶多功能运动场。(具体包括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

(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3.1.2类似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3年内,有关造价、面积等量化指标不低于本招标项目对应指标的二分之一,工程用途类似、工程质量合格且在全国“四库一平台”工程业绩数据库中数据完整的工程业绩。

3.1.3项目管理班子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管理班子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级别)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且应具有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2.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2.4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得少于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4.关注项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7-23 00:00:00至2025-07-30 00:00:00(北京时间,下同)关注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5-7-23 0:00:00至2025-7-30 0:00:00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8-13 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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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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