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老年病科医养结合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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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老年病科医养结合能力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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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新乡政采 | |||||||||||||||||||||
2、项目名称: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老年病科医养结合能力提升项目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4、预算金额:1,860,023.86元 | |||||||||||||||||||||
最高限价:1450499.43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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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1)采购内容:第1标段:该项目具体实施地点在医院院内(老社区楼)2层-3层进行改造提升,改造建筑面积共595.96㎡。其中主要对老社区楼的房间进行粉刷、整修,同时对房间、走廊、给排水工程、消防报警系统进行改造,另外增加钢结构电梯1座、消防外挂钢爬梯1座。 第2标段:购置安装中心呼叫系统、中心吸氧系统. 第3标段:床位配套设施、医护办公室设备等基础设备119套。 (2)采购范围: 第1标段: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第2标段:集中供氧、呼叫系统(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第3标段:医疗器械及办公室等(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3)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4)标段划分:3个标段 (5)合同履行期限:第1标段:工期60日历天;第2标段:工期30日历天;第3标段:供货及安装期20日历天; (6)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质量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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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第一标段: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应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证明并提供查询方式(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情形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供的不予认可),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 执行; (4)供应商应提供通过查询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 016】125 号文件,谈判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供应商“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并将查询的网页内容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如发现供应商被列入以上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及变更信息截图并承诺)。 (7)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被委托人等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职职工,专职安全员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以上人员应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以来任意1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证明并提供查询方式(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第二标段: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心供氧系统注册证、中心吸引系统注册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GC2)、安全生产许可证;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 016】125 号文件,供应商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第三标段: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取得《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 016】125 号文件,供应商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查询时间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第1、2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3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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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2025年07月23日 至 2025年07月2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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