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张马村高标准智能化玻璃恒温大棚,招标编号 (M1401000155209129001),招标人为沁水县中村镇张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张马村高标准智能化玻璃恒温大棚;
2.2工程概况:新建高标准智能化玻璃恒温大棚1座,以及配套设施建设。供暖系统,供电系统,园区生态路修建,智能恒温玻璃观光棚的基础土建、温室骨架、覆盖材料、物联网控制系统、内遮阳系统、内保温系统、风机温帘降温系统、顶开窗系统、侧面保温系统、提升开窗系统、水肥系统、空中草莓种植系统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招标内容: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
2.4建设地点:沁水县中村镇张马村;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
3.3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2日18:00至2025年07月27日18:00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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