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重招的(第1次重招)中天合创绿色降碳升级改造一段设计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在线COD分析仪\铬法0-100mg/L±2%不防爆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宁波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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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1次重招)中天合创绿色降碳升级改造一段设计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在线COD分析仪铬法 0-100mg/L ±2% 不防爆(招标编号:NZZ250704-3809-089329) , 招标人为 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在线COD分析仪铬法 0-100mg/L ±2% 不防爆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中天合创绿色降碳升级改造一段设计工程EPC总承包项目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在线TOC分析仪0-60mg/L 2% 不防爆 分析仪柜+预处理系统 | 1.000 | 套 |
2 | 在线酸度仪0-14PH 流通式 不防爆 AC220V 0.01PH 预处理系统+流通池+保护箱 | 1.000 | 台 |
3 | 在线COD分析仪铬法 0-100mg/L ±2% 不防爆 | 1.000 | 台 |
4 | 在线氨氮分析仪0-12mg/L 5级 不防爆 分析小屋+样品处理+自动清洗 | 1.000 | 套 |
5 | 在线水中油分析仪0-10mg/L 5级 不防爆 分析小屋+样品处理+自动清洗 | 1.000 | 套 |
6 | 在线总氮分析仪0-60mg/L 3% 不防爆 分析小屋+样品处理+自动清洗 | 1.000 | 套 |
7 | 在线总磷分析仪0-2mg/L 3% 不防爆 分析小屋+样品处理+自动清洗 | 1.000 | 套 |
8 | 分析小屋6000×3000×2800 304 不防爆 预处理+空调 | 1.000 | 套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3.1.2 财务要求。
无3.1.3 业绩要求。
(1)需提供所投标水质分析仪品牌的相关业绩,合同签署日期自2022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之间,在石油、石化及其它化工企业有使用一年以上的业绩不应少于5个,并且每个业绩中COD分析仪、氨氮分析仪、TN分析仪、TOC分析仪之和不少于5台。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签字版技术协议等,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及装置名称、产品型号及数量、签署盖章页等。合同复印件和签字版技术附件不清晰或不提供视为无效业绩。(2)分析系统集成商需提供一个及以上在石油、石化及其他化工企业有相关环保验收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和签字版技术协议等,内容至少包括:项目及装置名称、产品型号及数量、签署盖章项及环保验收相关内容等。合同复印件和签字版技术协议不清晰或不提供视为无效业绩。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分析小屋2141AH-001(监控站房)内分析仪表及数采仪环保认证,并配合业主完成环保验收工作。(2)投标文件应包含《响应招标技术文件承诺书》、《技术偏差或偏离表》(无论有无偏差都必须提供)。(3)做为监控站房使用的分析小屋及分析仪表系统,以通过当地环保部门验收合格为满足现场验收。(4)投标人原则上在推荐名单中选择供应商;投标人如选用或等同分包商应当在开标前澄清,以澄清后正式发布的澄清内容为准(5)技术规格书中带★的条款为废标条款,有1项不满足作为废标指标,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逐项详细说明对带★条款的满足情况;如在投标文件中没有说明将被认为不满足本规格书中的技术要求。带★的条款详见附件;其余为一般条款,同时有5项不满足,作为废标指标。(6)TOC、总氮、总磷及氨氮需要提供项目唯一授权,其他种类分析仪提供所供产品的授权即可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7月22日10时30分 至 2025年7月27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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