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肇源县水务局以《关于《肇源县西部地区城乡一体化小型引调水工程实施方案(2024-2025年度)》的批复》(源水发[2024]33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和一般债券资金。招标人为肇源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肇源县2025年度西部地区城乡一体化小型引调水工程项目施工。
2.2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肇源县。
2.3 主要建设内容:2025年实施新站镇、浩德乡、头台镇,建设内容为加压设备4套,输配水管网工程67930m,预制PE阀门井19座,电磁阀门及电磁流量计19套。以上内容具体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2.5 质量要求: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2.6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 招标控制价:¥10149960.63元
2.8 计划工期:133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20日;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近3个月(2025年5月-2025年7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如提供信息不实,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
3、项目管理机构配置应满足本项目最低配备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管理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均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5、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企业针对本项目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5年07月23日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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