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XX********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 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71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1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项目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备注国家税务总#****局******** 纳税缴费服务热线咨询外包项目1项详见招标文件无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需同时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公司****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公司)授权两****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公司****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8)未按招标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注:(1)“信用中国”、“中****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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