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7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27101标土建三工区项目经理部七月第二次物资集中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 | 深圳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开标时间 | 设置开标提醒 | 项目进展 | [购买会员服务] [中标监测] |
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7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27101标土建三工区项目经理部七月第二次物资集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CR15G
1.采购条件
项目采购人为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27号线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27101标土建三工区项目经理部 ,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计价拨款,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此次所需物资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各潜在响应人参加。
2.项目概况
丽水站~学府医院站、学府医院站、学府医院站~南科大站区间、南科大站、南科大站~长岭陂站区间,全长约3.318Km。
3.采购内容及数量要求
3.1采购内容:具体采购的物资、规格及数量详见附表1。
3.2本次采购的数量为暂定,具体数量以实际需求数量为准,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需求调整竞谈文件上的物资数量和规格。
4.竞谈响应人资格要求
4.1CY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生产企业必须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并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
(3)财务能力: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报价物资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时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必须提供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且检测报告有效。
(5)供货业绩:响应人需提供近两年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不少于三份);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响应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其他要求:参加本次投标的不同投标人的重要股东或管理成员不得为同一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SGFL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企业必须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并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
(3)财务能力: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报价物资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时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必须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且检测报告有效。
(5)供货业绩:响应人可提供近年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响应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其他要求:参加本次投标的不同投标人的重要股东或管理成员不得为同一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2AQWMCL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企业必须达到一定的生产能力,并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
(3)财务能力: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报价物资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时须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必须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检测且检测报告有效。
(5)供货业绩:响应人可提供近年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响应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其他要求:参加本次投标的不同投标人的重要股东或管理成员不得为同一人,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7月17日至2025年07月24日获取。
6.竞谈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5年7月30日09时00分至09时30分。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相关关键词
相关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