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所承揽的“中国电信临夏分公司2024年灾后重建东乡县新建通信生产楼土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塔吊租赁项目第二次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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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概况:甘肃省通信产业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所承揽的“中国电信临夏分公司2024年灾后重建东乡县新建通信生产楼土建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塔吊租赁项目第二次。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租赁设备名称 |
规格参数 |
单位 |
租赁期限 |
施工地点 |
备注 |
1 |
塔式起重机 |
详见询比文件 |
台/月 |
租赁期限5个月,自设备交付至工地并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开始计算,至工地书面通知出租方停止使用并完成设备拆卸退场之日止 |
甘肃省临夏市东乡县锁南镇 |
/ |
1.2.1本次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15.85万元人民币(含税)。
1.2.2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15.85万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其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询比人和询比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供应商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7月2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2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7月2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须提供承诺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截图。
以承诺函及第(6)(7)(8)项网站查询截图为准。
2.3产品资格要求:/。
2.4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2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24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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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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