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县石城县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项目一标段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网)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江西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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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招标单位名称 | 石城县绿野林业有限公司 | |||||
招标工程项目 | 石城县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项目一标段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石城县屏山镇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石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石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石城县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项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初审意见、石城县发改委关于石城县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 石发改字[2024]197号、石发改字[2024]231号 | |||||
建筑面积 | 8901.45 平方米 | 层次 | 1 层 | 结构 | 钢结构 | |
项目总投资 | 12300.8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43133925.75元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财政和自筹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招标范围 | 1.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含绿色建筑)设计及通过图纸审查、施工阶段至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设计服务工作内容。2.采购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的相关材料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最终以发包人书面确定的采购内容为准。3.施工范围:完成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包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所有合同约定内工作。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石城县建筑垃圾综合处理项目一标段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 ||||
二标段 |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资格证件 | 1.设计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2.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项目负责人 | 1.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及工程师职称。 | |||||
技术负责人 | ||||||
关键岗位人员 | 1.拟派其他设计人员资格要求:具备建筑、结构、给水排水、道路、电气、工程造价等专业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设计相关注册资格证书,设计人员必须满足以上6类专业。2.项目施工其他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和专职安全员,施工员和质检员(质量员)须是土建专业。 | |||||
其他要求 | 1.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3.投标人(或联合体)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下列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内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分工(注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设计、施工等部分)及责任,并明确牵头人资格的成员方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5.投标人(或联合体)为外省单位应符合下列要求:①外省来赣的投标人按《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要求网上填报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设计人员以及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人员信息,并且提供投标单位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中查询信息的截图,否则,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07月21日 至 2025年08月20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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