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政企客户一体化开通服务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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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项目概况:2025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政企客户一体化开通服务项目
1.2招标内容:2025年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政企客户一体化开通服务项目,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不含税价1400万元,其中业务开通1050万元(不含税),材料费用为350万元(不含税)。
售中业务开通:
需求来源:响应集团公司、海外公司、外省公司、行业BD和区局政企客户等业务需求来源发起的各类相关业务开通需求。
开通类型和服务范围:全市范围内的传输类、数据类、语音类业务标准型政企业务(包括SDH、MSTP、30B+D、DID、裸光纤、 IPMAN、IPRAN 、MPLS VPN等);OTN精品网、云专线、云专网、5G本地专网、5G商企组网、算力客户站等业务工单。
1.2.1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登录后查看)
1.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折扣)。
投标报价方式为折扣,折扣最高投标限价为100%(含100%)。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以下材料)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如投标人非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资质要求:/。
2.1.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2.1.5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8月1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8月1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标段的以标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8)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书。
2.3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
投标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2日8时30分至2025年7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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