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02平湖至安吉公路平湖平善大道至南湖嘉南公路段改建工程(二期二阶段)-水务管道改造工程施工监理的招标项目公告
所属地区 | 杭州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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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302平湖至安吉公路平湖平善大道至南湖嘉南公路段改建工程(二期二阶段)-水务管道改造工程,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2504-330482-04-01-261497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 平湖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2.2建筑规模:本项目主要改造内容为金平湖大道与胜利路交叉口处涉及到DN200~DN400给水管迁改及保护约700m,DN1200原水管迁改约200m,DN300~DN1200污水管迁改及保护约1100m,预留DN1500后期管线过路套管约200m。新增DN400约300m,与现状污水管碰接。
2.3招标范围:S302平湖至安吉公路平湖平善大道至南湖嘉南公路段改建工程(二期二阶段)-水务管道改造工程的施工全过程监理(含工程养护、质保期间的技术指导及保修整改现场的监理)。
2.4计划监理服务期:360日历天(按实际施工期),并适当延长和提前介入不少于90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 43 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9-2013)要求,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有一个或二个在监工程的,都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后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的资料原件(加盖原建设单位公章)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原建设单位不同意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均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总监项目锁定状态不得大于2个项目。 如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以项目总监资格)有在监工程且已变更的,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日期前的变更证明。变更证明须经原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变更证明和项目所在地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变更确认手续证明原件(可同一份资料)均须附于资格后审资料中,格式自定;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的,视为该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未变更。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9日14时30分,。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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