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聚烯烃用工业气体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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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聚烯烃用工业气体框架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聚烯烃气体框架采购(框架期限 1 年),约 1860 瓶,最终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聚烯烃气体框架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裕龙岛炼化一体化项目(一期)聚烯烃气体框架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税务机关出具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进口品牌须省级及以上区域代理商参与投标,并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投标人营业年限不低于 3 年(自注册之日起)。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有效的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提供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或 2022 年-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投标人以往承担的项目中不得出现因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重大缺陷而造成不良后果的案例(近三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使合同被解除,没有发生因产品原因而造成的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不限)。
4.投标人应具有相似气体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发票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证明)中应体现项目名称、项目地点、投标方工作范围及设备清单详情,凡业绩造假经查实视为放弃投标。投标人为进口品牌代理商的,投标代理商必须有该品牌在国内类似项目的代理业绩,而不是品牌自身应用业绩,业绩要求同生产制造厂家
5.投标方提供的气体在招标方使用过程中出现影响产品质量、不达标等情况,将禁止进入招标方后续气体供应商短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山东裕龙石化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方需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产品牌不接受中间商、代理商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产品牌不接受中间商、代理商投标,进口品牌不接受代理商再次授权下级代理商投标。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7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7 月 28 日 17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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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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