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一爱美生活服务有限公司群力新城三区电梯基坑防水维修工程总承包项目第三标段招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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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1.2项目名称:黑龙江一爱美生活服务有限公司群力新城三区电梯基坑防水维修工程总承包项目第三标段;
1.3采购内容:第三标段:群力新城中区电梯基坑防水维修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详见本招标公告后附表)。
1.4工期:合同签订后12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1.5工程地点:群力新城三区;
1.6付款方式:经工程管理部、群力新城服务中心、维修单位共同确认工程量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按完成工程量的50%支付工程款,年底支付47%,留3%质保金,质保期五年(质保期从施工完成后验收之日起计算五年)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相应款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如税法有变动按照实际税率同步调整);
1.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3个标段,本项目不允许兼投兼中。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采购预算:192700.00元(以实际结算为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开户行或开户行信息;
4.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具备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配备1名项目经理与招标人进行对接,同时负责现场全部施工管理工作,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05月-2025年07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五险)的有效证明;
4.4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并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4.5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近6个月内任意1个月企业缴纳社会保险(五险)的有效证明;
4.6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效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10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股东(持股≥5%)、实际控制人、监事、财务负责人或项目团队核心成员为同一自然人;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管理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母子公司、同一控制人下属企业、交叉持股≥20%的企业);已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项目管理、监理或检测等前期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不得再参加该供应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07月22日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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