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二水源净水厂备用电源备用输水管线及供水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水厂设备更新改造二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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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二水源净水厂备用电源备用输水管线及供水设备更新改造工程项目已由桦川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桦发改发〔2023〕51号文件批复,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债券资金,招标人为桦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佳木斯市桦川县二水源净水厂备用电源备用输水管线及供水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水厂设备更新改造二期工程施工
2.2建设地点:桦川县悦来镇;
2.3建设规模:备用输水管道工程、输水管道降水支护;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总工期133日历天(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具体时间以实际开工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划分为1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4301193.9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04月-2025年06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
3.3项目管理其他人员配备: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近三年指2025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5 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 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将严格落实农民工权益保障相关文件要求,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
3.7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期限内,未处于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管理期间,近三年内无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含围标串标、质量安全事故、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下载时间于2025年07月21日17时00分至2025年07月2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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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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