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号楼库房等场地防火设施设备建设及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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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为1个标段,第1个标段招标内容为1号楼库房等场地防火设施设备建设及更新项目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1号楼库房等场地防火设施设备建设及更新项目
001 1号楼库房等场地防火设施设备建设及更新项目:
1、磋商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要求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磋商会,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磋商单位公章);如被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磋商单位公章)。
3、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磋商单位公章。
4、磋商供应商须配备正项目经理一名,具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磋商单位公章),且须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一年以上社保信息),其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并提供任命书。
5、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磋商单位公章。
6、磋商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至2024年度连续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六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磋商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1月至今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人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
8、磋商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1日09时00分00秒---2025年07月28日16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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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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