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中医医院超声雾化熏洗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泉市中医医院超声雾化熏洗仪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阳泉市中医医院,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阳泉市中医医院超声雾化熏洗仪采购项目。
2.2招标范围:超声雾化熏洗仪5台,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3交货地点:阳泉市中医医院
2.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2.5质保期: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与本次采购货物经营资格、能独立完成本项目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①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③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如注册证和登记表合一的话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及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
3.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报告(具备审计资格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度完整有效的审计报告或开业不满一年,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信誉要求: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4其他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4.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4.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申请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3营业执照副本;
4.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4.5投标截止日期前半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纳税凭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任意一种);
4.6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投标人任意一次交纳社保金凭证;
4.7本公告第3.1条特定资质要求中要求提供的全部资料;
4.8财务状况报告(具备审计资格第三方出具的2024年度完整有效的审计报告或开业不满一年,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9信誉要求网站查询截图;
4.10如有近三年同类型项目业绩,需提供近三年业绩合同。
{以上证件须带原件核查,留复印件两份并加盖单位红章。(以上资料按顺序装订一册)}。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5.1时间:2025年07月18日至2025年07月22日(北京时间8:30-11:30,14:30-17:30,周六日不休息)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注册/
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