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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S智能磁传感器核心器件中试研发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蚌埠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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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MEMS智能磁传感器核心器件中试研发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蚌埠经济开发区经贸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MEMS智能磁传感器核心器件中试研发一期项目备案的通知、蚌经区经贸(2025)82号

1.4 招标人:蚌埠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蚌埠经济开发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组织招标活动。)

1.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MEMS智能磁传感器核心器件中试研发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BB2025SQ(登录后查看)

2.3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BB2025(登录后查看)

2.5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东海大道以南、凤安路以北,中国蚌埠传感谷C区内。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面积约6031.25平方米,其中化学品库480平方米,一层改造4870.87 平方米 (含洁净室),夹层680.3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项目土建、装修、化学品库、电气系统、弱电智能化系统、自控系统、给排水系统、动力系统、空调暖通系统、储能系统、纯水系统、室外配套工程等。

2.7 合同估算价:10257万元

2.8 计划工期:工程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0天,施工80天。

2.9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最终成果需具备完善使用功能,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红线范围内:项目整体的施工工程、装饰装修、化学品库、电气系统、弱电智能化系统、自控系统、给排水系统、动力系统、空调暖通系统、储能系统、纯水系统、室外配套及满足生产办公需要的全部工程,具体内容包括上述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概算、施工、各类设备采购安装及试运行工作等,以及与其有关的其他技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环评、安评、卫评等主管部门要求进行评审的内容以及各类检验检测监等)等全部内容并满足各种验收要求,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完成、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方案、概算等;最终实施方案及内容中标后以业主书面通知为准。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满足①②③任一要求均可:

①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工程)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电子特种环境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同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施工: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

设计: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的工业建筑工程设计(或工程总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设计业绩。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的工业建筑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业绩。

(2)设计负责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投资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的工业建筑工程设计(或工程总承包)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设计业绩。

3.1.5 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机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1.6 财务要求:/

3.1.7 信誉要求:/

3.1.8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如下要求: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由3家单位组成。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施工单位。招标文件中对施工方要求的业绩、荣誉、人员等以牵头单位提供的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8月5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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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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