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循—漯河市中心医院肿瘤诊疗中心建设项目直线加速器机房改造工程项目加固分包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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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同辐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中循—漯河市中心医院肿瘤诊疗中心建设项目直线加速器机房改造工程项目加固分包项目-谈判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1)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现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相关的地方性工程质量规定,建设单位对本工程的有关特殊质量要求,乙方必须自觉接受地方质监部门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的监督,检查,评定。
(2)工程质量要求
1)工程质量验收按合同约定验收标准执行。
2)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返工直至符合合同要求为止,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3)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验收标准的,发包人应承担由于承包人返工造成的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3)承包人的质量管理
1)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设置专门的质量检查机构,配备专职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完善的质量检查制度。承包人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文件,包括质量检查机构的组织和岗位责任,质量人员的组成,质量检查程序和实施细则等,报送监理人审批。
2)承包人应加强对施工人员的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定期考核施工人员的劳动技能,严格执行规范和操作规程。
(4)承包人的质量检查
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对材料,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进行全过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并作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报表,报送监理人审查。
(5)监理人的质量检查
监理人有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监理人到施工场地,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约定的其它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承包人还应按监理人指示,进行施工场地取样试验.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提供试验样品.提交试验报告和测量成果以及监理人要求进行的其他工作。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应负的责任。
(6)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
1)通知监理人检查:经承包人自检确认的工程隐蔽部位具备覆盖条件后,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在约定的期限内检查。承包人的通知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材料。监理人应按时到场检查。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修整返工后,由监理人重新检查。
2)监理人未到场检查:监理人未按6.6.(1)项约定的时间进行检查的,除监理人另有指示外,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监理人事后对检查记录有疑问的,可按第6.6.(3)项的约定重新检查。
3)监理人重新检查:承包人按第6.6.(1)项或第6.6.(2)项覆盖工程隐蔽部位后,监理人对质量有疑问的,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恢复原状。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合同要求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经检验证明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4)承包人私自覆盖:承包人未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工程隐蔽部位覆盖的,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钻孔探测或揭开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7)清除不合格工程
1)承包人使用不合格材料.工程设备,或采用不适当的施工工艺,或施工不当,造成工程不合格的,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由承包人承担。
2)由于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合格造成的工程不合格,需要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工期延误,并支付承包人合理利润。
预留3%质保金,满足竣工验收备案后5年保质期/保修期的要求后无息返还。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2.具有有效的施工劳务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无不良记录。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业绩要求: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有至少一项项目业绩。
(2)信誉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存在重大违法处罚记录(以应答截止日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最新查询记录为准)(请提供网页截图)。
(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4)其他要求: /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根据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供应商处于供应商黑名单或灰名单、采购单位及其所属专业化公司黑名单或灰名单,且处于有效期内;
(6)其他:平台将对在非招标采购流程参与项目、下载采购文件、提交报价(应答文件)过程中触发相同联系人或相同MAC地址(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MAC地址相同)并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自动废标处理,并同步暂停涉事供应商3个月内参与平台所有采购项目的权限,向其发出系统告知函。 / (可列举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处罚、违约行为,但需对处罚、违约的时间、范围、严重程度等具体情况进行明确)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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