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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消防基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 南京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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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一、招标条件

本省消防基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南京浦口科学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包括新建一座规模为230m3/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附

属设施施,含污水处理站的工艺、设备制造、安装调试、电器与自控等;设备基础等土建工

程;污水处理设备电控柜及进行电缆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省消防基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省消防基地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1.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人根据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专业承包环保三级(含)以上资质并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并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及并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2025年3月-2025年5月)投标申请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拒绝下列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07-21 09:00到2025-07-25 17:00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7-31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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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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