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数据中心定制化电路传输服务项目(DICT)二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 | 扬州市 | 投标截止时间 | *** 登录后查看 | 资质要求 | 注册或登录 后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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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数据中心定制化电路传输服务项目(DICT)(二次),本次招标内容为符合招标人要求的互联网数据传输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专用定制化电路测通、电路及电路相关设备的日常检查、检测、维护、修缮、保养以及其他线上或线下技术支持等服务。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服务名称、服务地点、服务期、交付期限等具体如下: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 |
交付期限 |
1 |
数据中心定制化电路传输服务 |
扬州,招标人指定地点 |
1、定制化电路集成服务:服务期20年。 2、定制化电路运维及中继站运维服务:服务期为5年,自双方盖章确认的《数据传输服务使用确认书》上载明的开始使用日期(“业务计费之日”)起算。本协议到期后,除非甲方明确书面确认本协议到期终止,则到期后自动续期5年,最多续约3次共20年。 |
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互联网专线组网及全程测通,且及时提供盖章确认的《数据传输服务使用确认书》供甲方进行验收考核。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登录后查看)
1.2.1采购内容:中国电信扬州分公司数据中心定制化电路传输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1.2.2服务地点:扬州,招标人指定地点。
1.2.3服务期:1、定制化电路集成服务:服务期20年。
2、定制化电路运维及中继站运维服务:服务期为5年,自双方盖章确认的《数据传输服务使用确认书》上载明的开始使用日期(“业务计费之日”)起算。本协议到期后,除非甲方明确书面确认本协议到期终止,则到期后自动续期5年,最多续约3次共20年。
1.2.4交付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内完成互联网专线组网及全程测通,且及时提供盖章确认的《数据传输服务使用确认书》供甲方进行验收考核。
1.2.5质量及技术标准要求:合格,符合招标人技术规范要求。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中标人数量为1个。
1.4 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43019747.46元(含税),投标人投标含税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2 投标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2.1.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符合本项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填写完整的《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2.1.4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累计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同类项目(光缆线路或传输设备安装工程)业绩。(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服务内容、实施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字页,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需同时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扫描件或者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单项合同业绩时间以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下达时间为准。证明材料无法确定的业绩,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2.1.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1.6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1名:须具备通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类别: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及通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须具备通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特种作业人员共 6 名:须具备国家应急管理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颁发的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处作业)人员 2 名、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人员 2 名、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人员 2 名。
注:①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有效的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资格证书扫描件、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自2024年12月以来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②如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1.7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为现场服务人员购买保额不低于100万元/人的意外伤害保险,100万元/人的雇主责任险,提供承诺书,保险有效期须覆盖至本项目终验结束。已经办理上述保险的,提供相关保单证明材料即可,无需提供承诺书。(如保险终止时间不符合要求的,须承诺延保覆盖至本项目终验结束,提供承诺书)
2.1.8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2.1.9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新成立企业距响应截止日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2.1.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9日00时00分至2025年7月2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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