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中铁渤海铁路轮渡有限责任公司三季度通用物资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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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局-中铁渤海铁路轮渡有限责任公司现就 三季度通用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三季度通用物资采购项目
2.2项目内容:明细详见附件
配送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环海路86号烟台北站仓库
2.3包件划分:共计4个包件
按办公用品分类划分1个包件
按工具分类划分2个包件
按杂品分类划分1个包件
2.4采购方式及最高限价:公开询价;最高限价:10.52万元
2.5供货期:详见附件,自发送中标通知书起20天内。
2.5质量保证期:根据产品质保要求进行质保。
2.6售后服务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的相关规定执行。
2.7质量检测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的相关规定执行。
2.8质量验收要求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的相关规定执行。
2.9质保期、质保金
质保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
质保金:无
2.10运输及卸货要求:
供应商可选择适合的方式运送到采购人配送地点,并负责卸货。
2.11评审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12评委构成:项目经理自行评审/均由采购人组成
2.13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全款。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具备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能力,无产品质量和售后不良反映。
3.2供应商或所投标产品未处在济南局集团公司及其上级管理机构的信用评价、质量问题通报等被限制使用或处罚期内;不接受信用评价为C、D级的供应商参与除公开招标以外的其它方式的采购项目。
3.3供应商不得被列为失信企业和失信被执行人;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能够提供企业守信证明(http://zxgk.court.gov.cn/)。
3.5供应商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招标人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3.6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有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同时报名。
3.7能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采购文件获取
报名/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8日18时00分至2025年7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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