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新城区域珠海路、厦门路南段等9条主支道路管网连通工程初步设计竞争性磋商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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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连云新城区域珠海路、厦门路南段等9条主支道路管网连通工程初步设计 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36.5万元 , 招标人为 连云港市连云区住
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他。
二 、 项 目 概 况 和 招 标 范 围
规模: 连云新城区域珠海路、厦门路南段等9条主支道路管网连通工程初步设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连云新城区域珠海路、厦门路南段等9条主支道路管网连通工程初步设计
三 、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连云新城区域珠海路、厦门路南段等9条主支道路管网连通工程初步设计: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
符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
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连财购〔2023〕4号文件要求,符
合要求的提交《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
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承诺文件见采购文件格
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文
件见采购文件格式);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江苏省财政厅《关于
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2]45 号),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并放入响应文件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有效期内)或市
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有效期内)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有能力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招标项目设计、进行项目相关技术服务、独
立承担民事等法律责任的法人组织;(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必须
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磋商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项
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04月-2025年
06月)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
用章(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会
保险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职
称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
(3)供应商无行贿、无借牌挂靠行为,采用由供应商自行承诺方式(按磋商文件格
式);
(4)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按磋商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
权人身份证;
(5)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现场查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与竞标。
本项目 不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 招 标 文 件 的 获 取
获取时间: 2025-07-18 00:00到2025-07-25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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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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