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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光荣院升级改造三期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 茂名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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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项目名称:高州市光荣院升级改造三期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83,268.8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高州市光荣院升级改造三期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1,783,268.8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办公用房施工 高州市光荣院升级改造三期工程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783,268.80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响应)文件中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高州市光荣院升级改造三期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高州市光荣院升级改造三期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单位人员,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7月19日 至 2025年07月2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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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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