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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试验室建设项目监理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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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我公司对潍柴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试验室建设项目监理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进行投标报名。

  一、招标内容

  1.潍柴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试验室建设项目-9号厂房(新能源试验室改造),利用潍柴(烟台)新能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9号厂房北侧部分进行改造,约占厂房总面积的30%,约15000平方米。原厂房是二层钢结构,室内地面、楼面、室内防火墙、辅房、玻璃隔断、疏散楼梯间、电梯工程、外围护结构及外墙装饰装修已施工完毕。本次改造为原9号厂房建筑内部局部房间改造,改造区域主要功能为新能源试验室。试验内容包括:电驱动系统试验、电池系统测试、动力总成系统测试、系统环境模拟测试等。新能源试验室建设项目-新建甲类测试厂房,建筑面积1384.8平方米,防火等级为甲级,地上一层钢框架结构,岩棉夹心板外维护,内置纤维复合钢板抗爆墙体,规划高度12.5米。新能源试验室建设项目-厂区工程,包括与甲类测试厂房相关的绿化、原道路改造、室外管网等土建、安装工程。

  2.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7月25日18:00。

  二、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1)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专业工程甲级资质两年及以上(自开标当日计算),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要求:拟派项目常驻总监应持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项目监理机构配置人员最低要求(按山东省监理人员配备标准完善)需满足在投标单位缴纳1年及以上社保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公章。

  2.其它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不小于200万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招标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投标人产品符合有关国家规定及相关行业标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8月14日9:00(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拟开标时间:2025年8月14日9:00(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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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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