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桥村农贸市场改造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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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桥村农贸市场改造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桥村农贸市场改造修缮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双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自村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川姜镇双桥村;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价为245000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如有)。
2.1.3最高限价:245000元。
2.1.4工期要求: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详见合同要求。
2.1.5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上述项目图纸(如有)、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合同规定的全部建设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安全考核B证;且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企业正式人员,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企业近1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企业近三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投标人或者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6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7月28日10时30分。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10时30分。
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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