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茗景华庭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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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物业管理条例》,温州市鹿城区茗景华庭业主委员会,就温州市鹿城区茗景华庭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选聘,欢迎各合格的企业前来参选。
一、项目名称:温州市鹿城区茗景华庭公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项目。
二、项目地点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鞋都大道。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东至奇伟路,南至三开路,西至江湾路,北至鞋都大道。
三、项目概述:
1.建设用地面积54091.00平方米。
2.建筑总面积 246583.64平方米,包括地上面积约167682.00 平方米、地下面积约76326.18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61582.13平方米,商铺建筑面积 1616.79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177.86平方米。
3.物业费收费标准如下(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
业态 |
收费标准 |
体量 |
住宅 |
1.2元/平方米.月+(0.4元/平方.月能耗包干) |
161582.13平方米 |
商铺 |
1.6元/平方米.月(含能耗) |
1616.79平方米 |
车位租赁费用 |
200元/月.个 (由温州市鹿城区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收取) |
1808个 |
4.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三年。每年由业主委员会或委托第三方对小区不低于30%的业主进行满意率调查,如满意率低于60%,则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并重新公开选聘物业企业。
四、参选企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选聘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自企业开办以来无欺诈及弄虚作假行为,未列入政府主管部门失信黑名单(以信用中国为准,报名提供下载文件加盖公章);
2.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
3.温州主城区(鹿城、龙湾、瓯海)在管项目不少于5个、要求其中至少有2个单个住宅项目物业管理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挂靠、不接受同一集团旗下物业服务企业同时报名参选;
6.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45周岁以下;
(2)从事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岗位工作满5年(提供履历),公司最低6个月社保证明。
五、选聘文件的获取的时间和方式:
1.获取时间:2025年7月21日至7月24日。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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