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镇海科技文创中心项目(一期)空调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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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镇海科技文创中心项目(一期)空调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人为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金辰建设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期)空调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波市镇海科技文创中心项目(一期)空调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2.2项目地点:宁波市镇海区。
2.3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1586342元。
2.4招标范围:宁波市镇海科技文创中心项目(一期)空调机组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6交货期:分批交货,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4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满足招标人进度要求。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具备所投变频离心式冷水机组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投标变频离心式冷水机组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厂家的变频离心式冷水机组品牌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予以拒绝)。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重新招标。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7月21日9时00分至2025年7月25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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