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生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附属工程、经开区公用停车场建设项目附属工程打捆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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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建设地点:巴中市经济开发区。
2.2 建设规模:巴中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生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附属工程建设规模:附属工程8478.72平方米,含土石方、主体、装饰、安装(含水、电、消防、通信及充电桩)广场绿化铺装工程等。经开区公用停车场建设项目附属工程建设规模:附属工程1800平方米,含土石方、主体、装饰、安装(含水、电、消防、通信及充电桩)广场绿化铺装工程等。
2.3 投资额:打捆招标估算总投资额14038.79万元(其中巴中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生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附属工程:8016.67万元,经开区公用停车场建设项目附属工程:6022.11万元)。
2.4 计划工期:总工期210日历天(含设计服务期限)。
2.5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及施工。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设计优化、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图审查全过程配合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等。施工:本项目全部施工及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6 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2.7 巴中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区生态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为建筑工程;经开区公用停车场建设项目为市政工程(附属工程1800平方米,含土石方、主体、装饰、安装(含水、电、消防、通信及充电桩)广场绿化铺装工程等。),本次招标内容为以上两个项目的附属工程,具有类似性,且处于同一施工场地,需统筹同步设计、施工。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4.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和项目总投资不低于6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或设计项目业绩均可,以上业绩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由承担建筑工程设计的单位提供,市政公用工程类设计业绩由承担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的单位提供) 。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项目总投资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和项目总投资不低于6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或施工项目业绩均可,以上业绩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由承担建筑工程施工的单位提供,市政公用工程类施工业绩由承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的单位提供)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 ☑ 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无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一级注册建筑师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 □ 设计单位 ☑ 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建筑工程施工的单位。2、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4家(包含联合体牵头人)。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无联合体协议的联合体不得参加投标。5、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的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报价、递交投标文件及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年08月08日 09时00分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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