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潞城区雨污分流源头治理及错接混接改造项目已由长治市潞城区发展和政革局以潞城发 改审发(2025)18号、潞城发改审发(2025)4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治市 潞城区潞新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政府 配套解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治市潞城区雨污分流源头治理及错接混接改造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长治市潞城区中心城区 2.3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对潞城区仍然存留的市政雨污合流管道、合流制庭院、背街小巷排水管网 、市政雨污分流管网错接混接点进行改造。包含以下2项工程:1.新建市政雨水 管道,长度为 271.2m;对现存的市政雨污分流管网错接混接点共289处进行改造; 2.对潞城区内机关单位、学校、医院、商场、车站、工厂、企业、居住小 区等合流制庭院及背街小巷排水管网与错混接点未雨污分流的共计147 处进行 改造,新建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共计 47165m,其中污水管道7797m,雨水管道 39368m。 2.4监理服务周期:同施工工期(24个月)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 及 其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并在 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总监须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 财务要求:第三方出具的 2024 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3 信誉要求: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 严 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以提供“信用中国 ”和“ 国家企业信用信 息公示系统 ”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中国裁判文书 网无行贿 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须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3.4 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金凭证和个人参保缴费证明(须 含项目总监及项目班子成员,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 明为准) 、企业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完税证明。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 时 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 年 07 月 18 日至 2025 年 08 月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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