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集团公务车统采项目(标包2:中型车(14座含以上中巴车))(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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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保集团公务车统采项目
标包2:中型车(14座含以上中巴车)(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人保集团公务车统采项目(标包2:中型车(14座含以上中巴车))(第二次)由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人保集团”)批准和落实资金安排,并牵头组织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保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人保财险”、“人保寿险”、“人保健康”、“人保科技”、“人保投控”)开展本项目的相关招标工作,采购合同由人保集团、人保财险、人保寿险、人保健康、人保科技、人保投控根据中标结果及自身需求分别与中标人签署(各子公司各自具体需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人保集团公务车统采项目(标包2:中型车(14座含以上中巴车))(第二次)。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拟采购1家供应商,在框架协议有效期内,由招标人及其子公司包括人保财险、人保寿险、人保健康、人保科技、人保投控根据各自需求分别下达订单。本项目采购约1辆中巴车。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3项目性质:货物。
2.4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情况如下:
标包序号 |
标包名称 |
“人保e采”项目/标包编号 |
采购内容 |
中标人数量(N) |
标包1 |
小型车(5座轿车及7座商务车)(第二次) |
XM25JGGP000149/001 |
34辆5座轿车、10辆7座商务车 |
1家 |
标包2 |
中型车(14座含以上中巴车)(第二次) |
XM25JGGP000149/002 |
1辆14座含以上中巴车 |
1家 |
2.5交货期限:签订货物采购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交付货物。具体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2.6交货地点:北京。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应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扫描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签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利润表)或提供开标日前6个月内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3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项目接受投标车辆原厂商或原厂品牌代理经销商,投标人如为原厂品牌代理经销商,应提供有效期的所投车辆经销授权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供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
3.5投标人应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2022年6月1日至今)无违法违规记录。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应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对以上三项内容的查询截图。
信用中国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5
3.6 根据《中国人民保险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规定,严禁列入中国人民保险集团黑名单且在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应填写《投标人控股关系情况申报表》。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18日至2025年7月25日,上午9时至下午17(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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