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中国-临汾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华晋吉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招标项目编号:D14010009360021 56g50)为企业自主采购自愿公开招标项目,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吉宁煤矿生产能力300万吨/年,井田面积为17.6843km2,批准开采2#-
10#煤层,现开采2#煤层,2#煤平均厚度6.34m,为全区稳定可采煤层。吉宁煤矿井田范围内因划定黄河流域保护区,导致可采范围及可采储量发生变化,变更后的设计跟现有《矿山开发治理方案》不一致,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晋自然资发【2021】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恢复方案编制及审查工作的通知》规定的第七种情形,需聘请有资质单位重新编制,满足后期指导治理恢复及履行相关义务的需要。
2.2项目编号:SJZBHJ06000025F217V35。
2.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华晋吉宁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2.4服务期限:150日历天。
2.5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满足国家或行业有关规范及招标文件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项目负责人具有地质或环保或水工环专业高级职称(提供本单位证明材料如合同或社保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3.2财务要求:无。
3.3业绩要求:无。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事业单位除外);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报告,如截图不清、错误或漏附,评标委员会可现场查询)
。
3.5其他要求: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7月17日17:00至2025年7月22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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