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公用工程硫酸钠结晶盐固废属性鉴别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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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公用工程硫酸钠结晶盐固废属性鉴别服务。
1.2 采购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1.3 (登录后查看)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龙江化工四效蒸发冷冻结晶单元产生的硫酸钠结晶盐及产生工艺进行鉴别,出具有效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认可的鉴别结论、并协助采购人合规应用该结论。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1.7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8最高限价:20万元。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公用工程硫酸钠结晶盐固废属性鉴别服务,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鉴别和协助应用全过程不得超过5个月。
2.3 服务地点:大庆市大同区林源园区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2.4 质量要求:合格。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副高级以上职称,具有主持水处理盐类相关固体废物鉴别项目的履历且应为单位的正式员工(履历表及劳动合同原件扫描件)。
3.3业绩要求:供应商须须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类似的鉴别项目且有相对应的正向技术成果输出(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和正向技术成果的扫描件)
3.4信誉要求:
1)近3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中国裁判文书网)(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站查询截图);
3)供应商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及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发生因未履行合同、服务质量问题等原因导致被起诉而产生法律纠纷(供应商须出具承诺,否则其响应被否决);
3.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 。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7月18日17时00分00秒至2025年7月21日17时00分00秒
5.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24日13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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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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