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中盐榆林盐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最高投标限价:194万元,含暂列金额221502.37元(土建暂列金额25092.17元;管道安装暂列金额196410.2元),此项费用发生计取,不发生或发生后余额归发包人所有。该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实质性响应条款。
三、招标内容与范围:
中盐榆林盐化有限公司公司生产区水暖管道改造工程施工图纸中所包含的新增管道系统(直流水消防水、废水、热水、取暖给回水、消火栓管道等)管槽开挖、回填;管架基础施工:管架、预埋件制作与安装(包括架空管架);管道安装(管径小于DN50包含所有管件)、新旧管线接口、进户各支管土方开挖、开洞口(包括穿墙套管)、对接接口等;所有管道、管架防腐保温,预埋件及基础防腐;新建附属构筑物(检查井);砼路面破除与恢复原貌;石籽路面、绿化部分的拆除与平整恢复;施工中对相关设施的拆除与恢复等。
具体内容、施工方案详见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附件1、2、3)。
材料提供:无缝管道、不锈钢管、阀门、法兰、弯头、三通、同心大小头、地埋钢套管等主材发包人提供(详见附件3发包人供应材料清单),其他材料投标人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提供。
建设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鱼河镇中盐榆林盐化有限公司。
计划工期:75个日历日。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向招标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法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及招投标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4投标人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资质材料。
4.5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能满足本项目的需要。须提供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
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须提供书面声明。
4.8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事件或征信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4.9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4.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相关证明或声明):
(1)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2)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有关联;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项目质量问题的。
不符合上述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五、投标报名及电子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9:00至2025年7月25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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