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港石化产业园区气防消防站建设项目 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滨审批一室准[2025]1135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港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为53656200元, 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投资53656200元, 出资比例为区财政投资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2685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受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大港街道办事处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项目拟新建二级气防消防站一座,项目用地面积4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8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17.8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7.11平方米。地上建筑包括消防站主楼(含业务用房、业务附属用房、辅助用房)、门卫,地下为泵房及消防水池。同步实施室外道路、绿化、室外管网、围墙及大门、训练塔、篮球场、跑道等,配备4辆消防车和1辆气防车及相关消防气防专用设备2.2 工程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大港石化产业园区应急响应中心西侧地块,四至范围:东至规划用地边界,南至金汇路,西至城排河,北至规划用地边界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大港石化产业园区气防消防站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范围: 项目拟新建二级气防消防站一座,项目用地面积48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85.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17.8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267.11平方米。地上建筑包括消防站主楼(含业务用房、业务附属用房、辅助用房)、门卫,地下为泵房及消防水池。同步实施室外道路、绿化、室外管网、围墙及大门、训练塔、篮球场、跑道等。监理范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监理深度:实行“四控(质量、进度、投资、环保水保)、三管(安全、合同、信息)、一协调” 2.4 计划工期要求: 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25年8月15日至2028年2月28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2025年8月15日至2026年2月28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2026年3月1日至2028年2月28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无等级及以上 或 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人员资格要求:(1)配备总监理工程师1名、总监驻场代表1名,均为本单位职工,总监理工程师可兼任总监驻场代表,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2)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总监驻场代表应具有投标资格的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4)总监理工程师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总监驻场代表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并且均应有投标资格,总监驻场代表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5)上述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0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证明中参保单位名称须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如参保单位名称为申请人分公司,则可视为一致)4、其他资质要求:(1)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及《关于在滨海新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07月18日12时00分00秒至2025年07月23日12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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