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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经开印务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二阶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资格预审公告资审公告

所属地区 长沙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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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印务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二阶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文名称及编号2025143,建设单位为长沙经开印务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为57600万元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筹,资金已到位。本项目招标上限值为84907932.45元。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长沙经开印务科技有限公司高端包装印刷智能工厂技改搬迁建设项目(二阶段)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 ;

1.2.2  建设地点: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建筑面积109081.12㎡,其中主厂房(含办公研发楼、通廊)84372.4㎡、物流中心11728.08㎡、宿舍及食堂9619.6㎡、水性油墨库965.34㎡、化学品库965.24㎡、停车库1257.06㎡、南门卫115.1㎡、西门卫58.3㎡,提供停车位528个(含装卸停车位30个)。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结合要求申请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情况和投标判断有关的指标进行描述。其中:房屋建筑工程要求申请人具备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指标、特征为 “建筑类型、结构、层数、高度、建筑面积、跨度、单项合同额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要求的相关指标、特征为“道路长度或者面积、桥梁长度或者面积或者跨度或者结构、管道直径或者压力、隧道和地下交通工程断面面积、供水能力、供气能力、供热能力、污水处理能力、垃圾处理能力、园林绿化规模以及单项合同额等,单项合同额作为考核指标时,招标人应在资格预审文件中明确单项合同额所涵盖的范围)

1.3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其中设计总工期30日历天,施工总工期12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从施工图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 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至缺陷责任期阶段的设计、施工全过程均属本工程承包的范围。

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食堂包厢及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二次装修设计、园林景观及绿化移植设计、水电气、暖通空调、通风环保、工业用冷却水冷冻水等二阶段施工图纸、高压配电部分设计、智能化设计等。

本次二阶段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食堂包厢及办公楼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地下车库除外)、暖通空调、生产设备设施配套水电制安(配电间至厂区负荷端的配电安装工程)、高压电缆、变压器及高低压配电成套柜屏及安装、生产用压缩空气供气系统、负压供气系统、鼓风供气系统、光伏发电、园林景观及绿化移植等;以及生产车间工矿灯、格栅灯、厂区电缆等采购和安装(相应管道预留预埋已含在一阶段范围内),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初步设计相关文件以及模拟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施工内容为准,从施工到竣工验收、质保期全过程。

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承发包范围,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

1.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不得兼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如工程总承包负责人具备施工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的,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建筑工程 专业 一级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         专业        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资格预审

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7  申请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允许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根据湘建建﹝2020﹞208号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的投标函中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至少7人,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湘建监督[2024]34号 文件规定的合格制。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4] 34 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起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7  月  29日 09 时 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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