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集团蒲县黑龙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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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采购项目名称:山西潞安集团蒲县黑龙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1.2 采购项目编号:WL
1.3 采购人:山西潞安集团蒲县黑龙煤业有限公司。
1.4 (登录后查看)
1.5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 采购项目概况:根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山西省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井工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监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晋应急发【2019】134号)文件规定,建立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动态机制。煤矿企业要建立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动态工作机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煤矿企业,应当及时进行安全评估,并依据辨识评估结果,重新修订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和监控措施,未重新进行安全辨识评估的,煤矿企业对其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山西潞安集团蒲县黑龙煤业有限公司矿井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询比文件采购需求。
2.2 服务期:2025年11月30日前提交《黑龙煤业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完成集团公司及市局备案)。
2.3 服务地点:山西潞安集团蒲县黑龙煤业有限公司。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且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并达到在集团、市应急局备案的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乙级及以上安全评价资质认定证书;
(2)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参与项目编写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安全评价师资格证;
(3)业绩要求:具有近三年(2022年7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同类型业绩(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至少一项(以合同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为本标段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或与该机构有控股或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7月18日11点00分起至2025年7月21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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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哲
电话:010-68809365
手机:13521057297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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