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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瘦西湖风景区管理处2025年半年工作餐订餐服务采购公告

所属地区 扬州市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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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项目名称:扬州市瘦西湖风景区管理处2025年半年工作餐订餐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0.000000万元(采购包1:30.000000万元;采购包2:3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包1:30万元(每人每餐20元);包2:30万元(每人每餐20元)

采购需求:

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6个月。1包中标供应商和2包中标供应商隔月轮流供餐。具体开始供餐服务商以招标人安排为准。当其中一包服务商累计供餐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时合同自然终止,由另一包服务商自然衔接,至累计供餐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时合同终止。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3.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8.其他资格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采购包2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取得市场监督部门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原件扫描上传)

2.投标人拟派人员具有健康证(有效期内原件扫描上传)

采购包2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取得市场监督部门食品经营许可备案(原件扫描上传)

2.投标人拟派人员具有健康证(有效期内原件扫描上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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