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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智能照明灯具配件生产项目一期总承包工程─防水专业分包竞争性比选公示

所属地区 重庆 投标截止时间 *** 登录后查看 资质要求 注册登录 后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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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进展
1.比选事由
智能照明灯具配件生产项目一期总承包工程─防水工程项目业主为重庆帕克电器有限公司,现拟采取竞争性比选对该工程防水工程进行专业分包。比选人为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工程概况:1号厂房地上一层(局部三层)建筑高度13.15m,建筑面积为12878.56㎡;结构类型为门式钢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门房地上一层建筑高度3.95m,建筑面积为67.24㎡;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屋面防水等级为一级。
2.2建设地点:万州区高峰园
2.3比选范围:智能照明灯具配件生产项目一期总承包工程─防水专业分包含1号厂房及门房屋面、卫生间、地面、墙面防水施工,场内外运输、成品保护,施工安全等。
2.4工期要求:以项目部通知开工日期为准,随主体施工进度,具体根据主体进度再定节点,中选人未按节点计划完成,则比选人有权处每次1000-3000元违约金。
2.5最高限价:综合报价,工程总价27.82万元。
3.竞选人资格要求
3.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仅限于专业承包资质)。
3.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信誉,在建设工程政务网站上无不良记录,若有在万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承建的工程或在重庆市玉罗实业有限公司分包的工程,须无违约行为,无不良记录。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关于委托代理人及现场管理人员承诺书(详见承诺书模板)。
3.5分包单位需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结款时必须提供税率9%增值税专用发票。
3.6参与竞争性比选的单位须为万州区本地企业或在万州区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如区外企业参与竞选,竞选单位须在万州区注册登记二级分支机构,竞选单位参与竞选时必须以内部授权的方式授权其在万州的二级分支机构为比选人提供建筑服务,由其直接与比选人结算工程款,按其竞选文件中填报的税率在万州区内足额纳税开具税票。
3.7专业分包单位必须配备项目管理班子,安排专职安全员1名、施工员各1名。
3.8凡在比选人单位承接分包工程项目有两个以上未完工项目的,不能参与本次竞选。即使竞选人报名参与本次比选,比选人将拒收竞选文件。
备注:满足以上资格条件的竞选人,应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自行制作竞选文件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如区外企业委托二级分支机构参与竞选,竞选文件中须提供对二级分支机构的授权委托原件,明确授权内容及相关责任由总公司承担事宜(授权委托格式自拟)。
4.竞选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4.1发布时间为2025年7月17日—2025年7月21日。
4.2比选文件的获取:(登录后查看)
4.3竞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2日10:00。逾期送达的竞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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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电话:010-68809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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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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