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望城增加两部地下车库至首层的无机房电梯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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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采购项目概况:增加两部地下车库至首层的无机房电梯:1#电梯位于华望城咏华园四区3#楼;2#电梯位于咏华园四区6#楼。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拟在咏华四区3号楼和6号楼加装两部电梯,包含电梯装修,增加钢结构、二次砌筑墙体及轻钢龙骨隔墙,拆除原一次、二次结构及机电管线拆改、装修恢复等。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 1 家。
2.4 计划工期: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6月25日,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5 建设地点: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咏华园。
2.6 质量要求:合格。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提供2022、2023、2024年度(若2022年12月31日(不含)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4年度;若2024年12月31日(不含)后成立,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3)业绩最低要求:/。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
1)纳入雄安新区或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且被限制投标的或被中国雄安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投标的;
2)近2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采购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4)近1年内(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
5)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成交)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
6)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或被本项目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以中国雄安集团网站(http://www.chinaxiongan.cn)公示通报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
7)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2]84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
8)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9)上述第3)、4)、5)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6)其他要求:/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在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16)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7)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监理人或与监理人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与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8)为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前期设计或咨询成果对潜在供应商全部公开的除外);
(19)供应商在近三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
(20)供应商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21)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联合体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应满足如下要求: / 。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询比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4各供应商可以对/标段提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
3.5其他要求:/。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7月17日18时00分00秒至2025年7月29日9时2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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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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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64117255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u@ai8.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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